2大學改推廣班學籍 詐騙教部866萬
〔記者王俊忠、蔡文居、劉婉君、林曉雲/綜合報導〕又見教育醜聞!位於台南市的台灣首府大學與興國管理學院十位教職人員,涉開辦推廣教育學分班,供台東、屏東原住民、身障等特殊身分學生就讀,兩校共向教育部詐領八百六十六萬餘元學雜費補助款,昨天台南地檢署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十位教職人員與兩位招生公司負責人。
台首大、興國10教職員起訴
興國管理學院校長楊敏華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尊重司法。不過起訴這麼多人,大家都很驚訝!被波及的同仁都感到很冤枉。
台首大副校長戴文雄表示,學校尊重司法,不便針對該案再做說明。目前有兩名涉案老師仍在校,案發後即已調離行政職。校方將會在收到起訴書後依涉案情節輕重召開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做處分。
教部懲處 扣減補助停招
教育部政次陳德華表示,興國和台首大兩校詐領款項已經全數追回,而根據私校法,教育部對兩校均扣減獎補助款,一○二學年已針對興國的進修學士班及推廣教育學分班全部停招,台首大部分停招,做為懲處。
這起詐領補助款案,遭起訴者有興國管理學院前校長林財源、前教務長楊曜榮、郭宜雍、推廣教育中心主任陳湘揚、興國學院董事長女兒趙琍;台首大前進修部組長鄧博維、前助理教授陳榮華、進修部主任李金來、通識教育中心專任助理楊建民、進修部秘書葉義章與薪宥公司負責人夫妻胡金山、陳秋伶。
台南地檢署調查指出,台首大涉案教職員在外成立文教公司,於九十八、九十九年間到台東、屏東地區招攬原住民、身障、軍公教遺族等特殊身分學生,標榜不需入學考、修業完畢可拿到學士學位,一學期學雜費自費僅六千元,招攬這類學生參加台首大非正式大學生班的推廣教育學分班。
所得與招生公司分帳
後來台首大葉義章與李金來再把這些學生,改登錄為有正式學籍的進修學士班,向教育部詐領五百六十七萬多元學雜費補助款,學生數有一百二十二人;所得學費與補助款,由台首大、兩家招生公司各分兩成、八成款項。涉案教職員更偽造多位老師到學分班上課的簽名,實際上老師並未上課。
九十九年台首大新校長楊順聰欲改革推廣教育學分班,涉案教職員們擔心偽造案東窗事發,轉向興國管理學院合作接手台首大的這批學員,涉案的興國管理學院教職員在一百年到一○一年間又向教育部詐領兩百九十八萬多元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