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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助理補助時數 身障者促取消上限

2012/10/15 06:00

內政部允諾再檢討

〔記者邱紹雯、陳慧萍/台北報導〕「我不要靠爸靠媽,我們要自立生活!」來自全台百名身心障礙者昨天坐輪椅、開電動機車、戴著呼吸器等走上街頭,抗議內政部新訂的「自立生活支持服務辦法」,對「個人助理」的補助時數過少,重殘者每天最多兩小時,讓協助身障者自立生活成為「天方夜譚」。內政部社會司科長譚志皓代表接下陳情書,承諾本週五重新開會檢討。

由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發起的「自立生活大遊行」,昨天下午從台北市政府出發,沿著忠孝東路一路前往內政部前陳情,要求政府拿出誠意,取消「個人助理」補助上限,並調高個人助理勞動薪資等,協助身障者過有尊嚴的獨立生活。

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理事長劉哲彰說,現行的居家照顧服務員,主要仍是在家中照顧,頂多陪同就醫,身障者大多只能靠父母協助,經濟能力佳者請看護,再者就是送往安置機構,等於宣告「終生監禁」。

他指出,內政部七月公布的「自立生活支持服務試辦辦法」,以人力協助障礙者生活的「個人助理」服務,中重度失能者每月申請最高卅小時;極重度失能者每月最高申請六十小時,換算來看,等於每名重殘者平均每天只能有兩小時的個人助理。

個人助理時薪僅120元

「難道像灰姑娘,時間一到就只能再被關回家裡,這樣叫什麼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協會總幹事林君潔也主張,應取消個人助理的補助上限,針對個別需求提供服務;此外,現行居服員時薪有一百八十元,個人助理時薪只有一百廿元,勞動條件低落,也影響民眾投入市場的意願。

重度肌肉萎縮、無法言語的周起龍,昨天在個人助理陳文傑的陪伴下走上街頭,他僅能以點頭、搖頭回答問題,隨身帶著「需求字板」。陳文傑說,居家照顧服務員為主動提供服務,身障者被動接受;但個人助理的所有協助,都必須先徵詢過身障者的意願,讓他們儘管身體不便,也能有獨立判斷的自主權。

內政部社會司長簡慧娟表示,個人助理是以「協助」角色,幫助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增加社會參與,居家照顧服務員則是實際進行照顧工作,兩者工作性質不同,時薪一百廿元是參考台北市試辦計畫而訂;至於每天僅能提供兩小時時薪補助,未來會積極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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