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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冒官員嗆護士 好好打針不然打死妳

2012/07/02 06:00

惡女挨告 捐款並登報道歉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豐原區一名年約50歲的女子,一個月前父親生病到署立豐原醫院掛急診時,耍官威冒充是稅務人員,恐嚇護理師「叫院長給妳辭頭路!」「打死妳!」這位護理師氣得要控告恐嚇人身安全,該女子花10萬5000元做善事與登報道歉,才取得護理師原諒。

陳姓護理師昨天強調,「我9年的急診護理生涯第一次上警局告家屬」,提告是要讓對方尊重每個職業,「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醫護像我一樣被恐嚇對待!」署立豐原醫院公關人員則說,據聞有此事,但內容不清楚。

陳姓護理師不願透露對方姓氏等細節,不過,據指出,謝女自稱是在稅務機關服務的稅務員,其父因血糖太低而求診,誇稱具有足以讓護理師沒有工作的權力,但實際上她只是約聘人員,雙方於上月29日達成初步協議。

謝女對護理師大聲吆喝,咆哮說:「我爸針很難打,妳(護理師)給我打好,不然我就叫院長給妳辭頭路!我是說真的,妳給我好好打,不然我就打死妳!妳給我打好喔,我真的會給妳巴下去!(打巴掌),打妳只是嘟嘟好(剛剛好),反正你們醫護人員不需要尊重!妳去報警啊,我沒在怕啦!」

陳姓護理師氣得報警,卻沒想到謝女在派出所內裝傻求饒,還說要找書記官來關說,「我什麼都不懂!我50幾歲了,我講過的話我都忘記了!來醫院罵那麼多次都沒事,怎麼知道會出事?護士小姐妳就當作沒這件事,我們還是可以當好朋友!」 謝女全盤否認恐嚇言行,但願意賠償精神與名譽損失10萬5000元,其中,7萬元登報道歉,3萬5000元捐給創世基金會,陳姓護理師說,這是要讓這名年過半百的「不懂姐」,學會尊重醫護人員。

陳姓護理師堅持依刑法305條的恐嚇罪提出告訴,中市豐原警分局豐東派出所已把此案函送地檢署,此案是非告訴乃論,不能撤銷,但如取得被害人原諒,檢察官通常會給被告緩起訴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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