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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發表論文 被指導教授告

2006/01/04 06:00

〔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國內碩、博士學生人數正式突破十七萬,碩、博士論文著作權爭議也越來越多。教育部近日接獲投訴,有碩士生在校外發表自己的碩士論文,卻遭指導教授控告;還有大學教授要求研究生,若要換指導教授就要更換論文題目,因為「教授也享有論文著作權」,引發學生譁然、叫苦連天。

論文著作權 存在灰色地帶

教育部高教司坦承,目前碩、博士論文的著作權歸屬,確實存有許多灰色地帶,僅能依據經濟部著作權法來處理,但是否完全適用於學生論文著作,恐有爭議。

教育部部長信箱最近接獲碩士生投訴,這名學生發表自己的碩士論文,卻遭到指導教授控告,學生只好向教育部求助,希望教育主管機關能釐清碩士論文的著作權歸屬問題。

換指導教授 得換論文題目

此外,一名政治大學研究生因故必須轉換指導老師,卻遭原來的指導教授刁難,要求如要換教授,論文題目就須更換,這位教授主張對所指導的論文擁有共同著作權。

這位研究生指出,論文題目是他所構思,且論文完成超過三分之二,已付出很大心力,不可能驟然換研究題目;這名學生因而向研究所主管單位反映,並尋求法律專家協助,才得以順利換指導教授。

如何認定碩、博士論文著作權歸屬?政大教務長董金裕指出,若論文題目是指導教授指定,點子與內容大都來自指導教授,著作權多半歸屬教授;如果學生根據教授的想法延伸發展出自己的內容,則著作權偏向歸屬於學生。

高教司長陳德華表示,人文社會領域大多可由學生獨立提出研究論點,且多由學生獨立撰寫論文,較不會出現著作權爭議,但是理工領域、或涉及公私機構研究經費,例如國科會補助進行的研究,著作權應屬政府,教授或學生不能隨意發表;或是學生研究可能屬教授主持的總體計畫一環,研究主題有其延續性,論文通常被視為教授與學生的共同著作,較易引發爭議。

陳德華建議,研究生遭遇論文著作權爭議,可先向大學提出申訴,由大學進行專業判定處理;教育部也將對碩、博士論文歸屬研議更明確的規範通則。


誰抄誰? 師生都怕吃悶虧

〔記者謝文華、許敏溶/台北報導〕 碩、博士生論文不少是指導教授和研究生腦力激盪的結晶,當彼此對論文貢獻比重的認定欠缺共識,著作權之爭即浮上檯面,尤其自然科學領域因為較涉及智慧財產權問題,像是申請專利,更是容易引發糾紛。

政大研究生學會說,有研究生私下抱怨文章明明是自己寫的,但指導教授卻聯合掛名,甚至有的只掛教授名字。由於教授握有「生殺大權」,類似「誰抄襲誰」等學術倫理遭侵犯的爭議,大都停留在耳語謠傳。

教授引述論文 學生指抄襲

研究生有怨氣,指導教授也有苦水。台大教務長蔣丙煌表示,曾聽說有老師不滿自己指導研究生所寫的論文,研究生沒有掛他的名字,事後當他引述部份文章內容而未註明出處時,竟反遭學生指控抄襲;有教授因此不願意指導學生。

涉及專利申請 易生糾紛

政大教務長董金裕表示,他從未碰過著作權爭論問題,因為他願意將觀念與學生分享,而自然科學領域因為較涉及智慧財產權問題,像是申請專利,若沒有釐清觀念成形的過程,就容易產生爭論。

蔣丙煌則認為,理工醫農等自然科學領域的博、碩士論文比較沒有類似爭議,因為通常是師生共同研究、聯合掛名,有爭議的頂多是排名順序。他表示,研究貢獻與作者排名順序有一定的規定,掛名第一個的稱「第一作者」,即主要執行者、實驗者;掛名最後的是「通訊作者」,多半是指導教授,即出點子、訂題目、規劃架構、且必須是能對文章負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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