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水神」無醫材許可證 不能宣稱抗菌
![食藥署指出,「水神」宣稱多項功能已違反藥事法規定。(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指出,「水神」宣稱多項功能已違反藥事法規定。(食藥署提供)](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05/13/89.jpg)
食藥署指出,「水神」宣稱多項功能已違反藥事法規定。(食藥署提供)
〔記者吳亮儀、蔡思培/台北報導〕「水神」遭檢舉無醫材證件卻在官網及廣告提及「…居家、外出、口腔抗菌三合一 …」,遭北市衛生局開罰。業者連日透過媒體報導、登廣告,抨擊衛福部和食藥署,衛福部長陳時中昨天拿出法規及違規證據,說明該產品沒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只能當環境清潔用品,不能宣稱「抗菌」,且不建議用於人體。水神則表示,申請醫療許可在年度計畫中,但目前還在籌備。
對於次氯酸水相關產品能不能噴手?陳時中強調只有一個答案,那就是有醫療器材許可證的產品可以;若沒許可證,他不建議。抗菌的宣稱,必須依法經過醫療器材審查、有許可證,才能保障人民安全健康。北市衛生局昨重申水神沒有醫療許可證。
北市衛生局表示,過去接到六件水神相關廣告違規事項,一件是中央交辦、其他五件是民眾投訴,多數民眾是看到水神官網的圖像有寫到一些疾病名稱,提出檢舉。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陳怡婷說,水神屬於一般商品,不該在網站寫到疾病名稱,涉及違反藥事法第六十九條:「非本法所稱之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由於水神是第一次違規,因此裁罰六十六萬元。
陳也說,關鍵在於商品是否用在人體上,如果所講的清潔、殺菌功用是用在桌面、器具上,衛生單位就不會干涉。
台北水神事業部總經理高雅鈴表示,水神其實有分抗菌液、乾洗手多種商品,抗菌液標榜抗菌,可洗手的是乾洗手。水神網站上寫了各種疾病,是指可以對抗會引發其疾病的細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