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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可待因止咳糖漿 未滿12歲童禁用

2017/08/03 06:00

哺乳媽媽和未滿12歲小孩都不要使用含可待因成分的感冒藥及止咳糖漿;圖為情境照,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

家長注意,給小孩感冒藥、止咳糖漿時,得小心有無可待因(CODEINE)成分。

食品藥物管理署昨天宣布,經藥品安全評估諮議小組決定,含可待因成分的藥品,除非沒有替代藥可用,否則就禁止用於12歲以下兒童、哺乳婦女。

食藥署科長王博譽表示,國際上曾發布許多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止痛藥品,用在兒童臨床效益及呼吸系統卻有不良反應相關訊息。雖然國內目前沒有18歲以下兒童使用該成分藥品發生嚴重呼吸系統不良反應,但謹慎起見,藥品安全評估諮議小組決議修訂該成分藥品的使用原則。

恐引發嚴重呼吸系統不良反應

王博譽說,含可待因成分的處方藥品,除非無其他替代藥品且臨床效益大於風險時,醫師才可考慮處方使用於未滿12歲兒童,且應謹慎使用於12~18歲呼吸功能不全的兒童;婦女在產後哺乳期間也應禁止使用。

另外,含該成分非處方藥品,禁止使用於未滿12歲兒童及哺乳婦女。

國內含可待因的藥品許可證共186張,大多數是止咳糖漿、止痛藥;可待因有止痛、止咳效果,部分患者服用含可待因成分的藥物後,身體會代謝成嗎啡,有嗜睡、呼吸抑制等副作用;母親哺乳時,嬰兒也可能從乳汁中攝取導致中毒,國外曾發生嬰兒因此猝死。

王博譽說,之後會在藥品仿單上加註,若醫師在臨床上判定仍需要使用,仍可以開立;藥房也不能將含可待因的指示藥販售給未滿12歲的孩童,藥師也得告知哺乳婦女不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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