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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臉書曾考慮將用戶資料賣給第三方

2018/11/30 00:14

〔中央社〕根據法院文件,社群媒體巨擘臉書公司內部電子郵件顯示,臉書數年前考慮向企業收費,以允許他們不間斷取得臉書用戶資料。這項舉動明顯悖離臉書不出售用戶資料的政策。

根據「華爾街日報」(WSJ)瀏覽未遮蔽的法院文件,臉書(Facebook Inc.)內部電子郵件並且顯示,臉書員工討論鼓勵客戶下更多廣告,以換取較多用戶資訊。

這些內部電子郵件整體顯示,臉書也在討論以其他若干科技企業採用的相同方式,將用戶資料拿去賣錢,雖然臉書一再宣稱他們並沒有這麼做。

臉書執行長祖克柏(Mark Zuckerberg)4月才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說:「關於這點我的立場再清楚不過:我們不賣資料。」

「華爾街日報」表示,這些大多約在2012年至2014年間撰寫的電子郵件,距離作為具體證據還很遙遠,不僅缺乏脈絡,有些還遭到刪節。但透過這些資料,可窺探應用程式(app)開發商Six4Three控告臉書的法院文件,這些文件大多加密。

Six4Three在2015年對臉書提告,指控對方的用戶資料政策違反市場競爭,偏袒部分企業。

這些電子郵件也說明,臉書長期以來如何掙扎於將收集到的大量用戶資料用來獲取最大價值,同時又不侵犯用戶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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