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大學生相近領域修課可「院進系出、系進院出」
2018/10/25 14:44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初審通過「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未來學生可彈性修讀相近學術領域或跨領域學位學程課程,如果符合畢業條件,學校就可授予學士學位,不限學生原入學的院、系、學位學程規定。
初審條文明訂,學生修讀相近學術領域課程或修讀跨領域學位學程課程,符合相關畢業條件,學校得依其學術領域、修讀課程及要件,授予學士學位,不限於學生原入學之院、系、學位學程規定。但涉及政府相關部門所定人力培育總量管制機制之特殊專案領域者,不包括在內。所謂相近學術領域的認定標準,由辦理學位授予之所屬學院院務會議或學位學程事務會議定之。
教育部提案說明指出,為打破系所藩籬,鼓勵學生修讀跨域課程,鼓勵學校放寬學生得彈性於院、系、學位學程間修課(院進系出、系進院出),但考量專業人才培育機制仍須符合相關法規規範,涉及政府相關部門所定人力培育總量管制機制的特殊專業領域者,如師資培育、醫事等,不包括在內。
為保障大學學生休學、退學就業後仍得返回原校就讀的權益,新增條文也明定,修業期間滿2年及修滿80學分,經考核成績合格並向就讀學校申請保留學籍獲許可後就業者,授予副學士學位,在保留學籍期限屆滿前返校就讀且符合相關畢業條件,授予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