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誕商品逾7成不合格 驚喜包更變驚嚇

耶誕節將至,消基會抽查市面耶誕應節商品,商品標示不合格率竟高達73%。(消基會提供)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耶誕節將至,消基會抽查市面耶誕應節商品,商品標示不合格率竟高達73%,消基會也指出,部分「耶誕驚喜包」中商品有污漬或泛黃,批評業者「清庫存」,消費者可以退貨。
消基會本月於全國量販店、文具店,抽查耶誕帽、耶誕裝飾、耶誕驚喜包等30件耶誕商品,包括17件一般商品、13件玩具商品,依商品標示法與玩具商品標示基準調查,結果總計22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73%。
消基會指出,多達10件商品沒有標示主要成分及材料、1件標示與實體不符,若與人體直接接觸,無從挑選適用自身膚質的產品,可能產生消費爭議;另外,玩具商品有2件沒有商品檢驗標示、2件查無標示資料。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也說,不少耶誕應景商品以驚喜包的形式販售,但除了外包裝標示不全,部分商品老舊或過期,甚至有變質或包裝泛黃現象,多數內含商品標示不完整,更有商品滿是污漬,令人不敢恭維。
「驚喜包打開反而讓人『驚嚇』!」他舉例,有一款耶誕編織橡皮圈已過期5年、橡皮出現黏膩的變質情形;另一款彈珠玩具外包裝未標示製造日期,但塑膠外殼已經嚴重泛黃,批評業者彷彿是在「清庫存」。
游開雄指出,驚喜包也適用「零售業販售福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退換貨規定,如有瑕疵依法可以要求退換貨,消費者事前也應儘量做檢查。
他說,調查整體不合格率高達73%,凸顯市售商品標示違規情形仍相當嚴重,玩具商品是孩童會接觸的物品,其實連塑化劑、重金屬含量等標示也應做到,以確保安全,主管機關經濟部應深入稽查,依商品標示法規定,要求製造商或進口商、代理商、經銷商限期屆期改正,否則依法可處以2萬元至20萬元罰鍰。

消基會本月抽查30件耶誕商品,結果總計22件不符規定。(消基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