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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快遞次數多要課稅 買家擬以這招反制

未來快遞包裹,若同樣寄件地點寄給同一地址或同一人,次數過於頻繁時,不能享有3000元以下免稅。(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未來快遞包裹,若同樣寄件地點寄給同一地址或同一人,次數過於頻繁時,不能享有3000元以下免稅。(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2016/10/22 08:5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同一寄件地點寄給同樣地址或同一人,若30日內超過2次或半年內超過6次,就會因「次數頻繁」不能享有3000元以下免稅。這道修正案讓買家叫苦連天,有人就直說,以後收件時會改成不同地址與名字,避免包裹被課稅。

據《蘋果日報》報導,經常網購的一位黃小姐表示,更改收件地址和收件人的方式雖然比較麻煩,但可以省下一筆稅務。她也透露自己每年網購金額在1萬元左右,卻因為法條修正後會被課稅,讓她不禁直呼應該向淘寶課稅才對。

一位賣家洪小姐也說,在國外批貨時已經被課稅一次,寄回台灣後還要再抽稅一次,因此她質疑這樣的修法可以說是「雙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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