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迷你倉行業認定 經濟部明將開會決定

市議會財建委員會上午邀請台北市商業處,再次就迷你倉行業別認定報告。(記者黃建豪攝)

市議會財建委員會上午邀請台北市商業處,再次就迷你倉行業別認定報告。(記者黃建豪攝)

2016/10/11 12:51

〔記者黃建豪/台北報導〕針對迷你倉是否該全面退出住宅區,台北市政府至今未給出明確答覆。商業處上午赴市議會財建委員會進行報告,再次強調迷你倉必須由中央政府認定歸屬,明天經濟部就會召開會議討論。但市議員洪健益指出,在明天開會前,經濟部早已決定要將迷你倉納入不動產租賃業,將讓迷你倉仍可合法設置在住宅區,即使北市府透過修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限制迷你倉不得設置於住宅區,中間仍有約半年的空窗期。

商業處統計,全國約有82處迷你倉,其中將近一半的有40處集中在台北市,目前北市依據經濟部在2008的函釋認定,將迷你倉依據使用方式,分為銀行業、不動產租賃業、租賃業、倉儲業,共4種行業別,北市40處迷你倉中,有30處認定為倉儲業,但業者摩爾空間的10處認定為不動產租賃業、倉儲業。

但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不動產租賃業可設立在第三類、第四類住宅區。洪健益痛批,在市府修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前,設置在住宅區的迷你倉如同不定時炸彈。

北市府回應,北市立場是建議中央針對迷你倉,認定一個新的行業別,而不是歸屬為不動產租賃業,並支持迷你倉退出住宅區,在明天經濟部召開的會議中,商業處將與會,強烈向中央表達市府立場,也會輔導迷你倉業者訂定自律公約,以規範場所安全機制,預計11月能訂出。

財建委員會最後則決議,市府必須依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明訂迷你倉不得設置於於住宅區,並讓住商混合區則得有條件設置。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