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禁了! 教育部公告服儀不整不得記過
教育部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公告服儀不整不得記過。(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教育部520公告,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其中針對服裝儀容部分,增列「且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等語,等同將服裝儀容與記過懲處切割,教育部表示,學校仍可按照民主程序,經公聽會、全校投票後來制定服儀規範,但不能註明違反者記過等,希望學校採用口頭規勸、輔導等方式。
盼學校採用口頭規勸、輔導
教育部學務特教司科長高志璋說,這次修訂是注意事項,主要給學校在制定校規時有參考依據,其中有關服裝儀容,其實在101年就曾函文給各級學校,基本精神是須循民主程序制定,創造開放、信任的校園文化,站在教育立場,現在學生教多元且自由,而學校服儀規定應走民主程序,這次修訂是希望學校不要用記過處分方式來對待學生,而是改採輔導、規勸。
日前許多高中女校爭取服儀解禁,聽聞教育部新修訂皆大呼,「解禁了!」如「黃衫學潮-景女不服從」臉書粉絲團就聲明,長久以來,中學校園內透過制服或髮禁等限制學生身體自主的禁令,抹滅學生的差異性,盼法規修訂可督促中學建立完善的平台實施民主精神;「北一短褲自由陣線」聲明指出,不只短褲、不只北一,全台學生未來都享有服儀自主!認為訴求已達到;「服儀自由學生陣線」呼籲,若有學生因違反服裝儀容規定而受到處罰,可依此命令向教育部申訴。
新增違法處罰項目列表 「上下樓梯」也算體罰
但高志璋補充,學校針對服裝儀容還是可以規範,透過公聽會、校內投票、收集各方意見等,訂出各校規範,過去曾出國考察,發現國外如荷蘭校園雖沒制服,但學生在校會穿民族服裝,展現生活美學,認為服儀也能融入教育,讓穿著不只自己喜悅、也能對他人的尊重,盼學生藉此學到良好習慣與文化,但不希望因服儀而被記過。
高志璋還說,這次辦法也新增違法處罰的項目列表,將「上下樓梯」等動作也視為體罰,因過去曾發生有學校教師喝令學生半小時內上下樓梯數十趟,造成筋膜發炎等情況,這次增列也是提供學校參考,避免違法。
景女校長也贊同:學生要真心才能穿出自信
景美女中校長黃贇瑾也表示贊成新修訂,「如果怕被懲罰才穿制服,就不是真心想穿,要真心才能穿出自信,穿出漂亮!」強調校內以經過投票程序,取得服儀共識,可形成團隊精神,如景女就是「黃衫女孩」,不贊成用記過懲罰等方式,逼迫學生穿著,但仍強調,如社會職場同樣有類似情況,銀行業大家都穿制服,有一個人不穿,就會被排擠,認為學生也需考量團體思維,而開放服儀有許多討論,甚至兩難情況,假設學校完全都不規定服裝儀容,貧窮家庭的小孩上學,可能就須面臨同儕服裝評比的壓力,穿制服反而是沒有壓力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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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規定,要求學校不得用服裝儀容作為處罰依據,「北一短褲自由陣線」臉書發出聲明,認為服儀規定全部「解禁!」。(取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