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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台南同日開放 新北4對同志註記為伴侶

台南市與新北市昨天開放同性伴侶註記,南市的楊智達(左)、洪國峰(右)前往東區戶政事務所填寫註記申請書。(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台南市與新北市昨天開放同性伴侶註記,南市的楊智達(左)、洪國峰(右)前往東區戶政事務所填寫註記申請書。(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2016/02/02 11:4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南市長賴清德日前宣布南市開放同性伴侶註記後,新北市也在昨天(1日)正式實施,第一天就有4對皆為女女組合的同性伴侶,分別在新店、淡水、中和、新莊完成註記。民政局比照一般結婚辦法,提供結婚專區拍照留念,並核發同志登記書函。

繼高雄市、台北市、台中市之後,新北市與台南市也在昨天開放同性伴侶註記。新北市民政局強調,新北市非常重視同志權益,同性伴侶註記相關措施早已研議,只不過新北市人口眾多,因而籌備許久,未來,凡設籍新北的市民,不受戶籍地限制,只要攜帶身分證,就可在全市18個戶政事務所、11個區公所等單位做登記,但因為是採「隱性註記」原則,所以紀錄只會留在戶政事務所內,並發給一份同性伴侶註記書函。

在昨天註記的4對同志伴侶中,淡水區30歲Francis與27歲心綺皆為教保員,交往5年;新店區33歲網頁平面設計師珮瑋與從事美容業的35歲怡玟,交往3年多,早有結婚意願;中和區同為36歲的沈小姐、鄭小姐,兩人15歲就相識,但因鄭小姐家人反對交往而失聯,直到2年前才再度重逢並交往至今,即使家人仍不樂見兩人的關係,但她們還是堅持登記,顯示感情之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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