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不同水污費難算 環保署:擬個案處理
2014/12/18 17:56
〔記者蔡穎/台北報導〕環保署今再次召開「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公聽研商會,業者出席人數明顯減少,較有爭議的部分為污染水源的背景值扣抵,台電仍有疑慮;環保署表示,有鑑於業者引用各種水源的原因不同,包含海水、再生水等,難訂出一定的扣抵原則,初期擬依業者各別的狀況來處理。
環保署擬於明年開徵事業(含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費,畜牧業緩至第三年起徵收,家戶則在第四年起加入;在計費方式部分,以各事業排放污水的水量乘上單位污染物的費率計價;污染物徵收項目包含化學需氧量(COD)、懸浮固體(SS)、部分重金屬及毒化物。
今天出席公聽研商會的業者明顯減少,但台灣區玻璃工業同業公會秘書長張克成認為,當前景氣不好,希望水污費開徵「先緩一緩」,政府應優先處理地下工廠問題,避免劣幣驅逐良幣。
台電則表示,電廠引入海水脫硫,原本的水源就含有較高的COD和SS,因此放流水檢測的濃度應扣掉海水背景值較為合理,否則光一個出水口每年就要多出10億元的水污費。
環保署水保處簡任技正張莉珣表示,各產業取用再生水、海水或其他特殊水源時,就應考量到本身的水質處理能力,加上業者使用不同的水源可能有成本考量,涉及在產生端就把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初期擬採用個案方式處理,由環保署認定水源背景值的扣抵方式,現不宜對個案發表評論。
台電代表則說,公司引海水來脫硫,是不希望跟農業搶水,希望環保署開徵時的收費標準能夠明確,避免業者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