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告頂新 稱從未告知銷售椰子油來自大幸福
2014/11/16 15:56
〔記者楊雅民/台北報導〕統一企業表示,11月14日食藥署公佈統一在2012年8月20日至10月31日期間使用統清公司購自頂新製油椰子油產品明細,頂新製油從未告知其銷售給統清的椰子油有部分來自越南大幸福,強調就本次椰子油事件,將對頂新製油訴訟提告。
統一企業發言人蘇崇銘表示,統一在11月12日接獲衛生單位通知需提具 2012年8月20日至10月31日期間使用統清公司購自頂新製油椰子油產品明細,公司查核此期間經由統清進貨的頂新製油椰子油總數47噸,共生產23項產品,目前均逾有效期限,已無在市面上流通),並據實提報予衛生單位。
由於該些產品皆已無在市面上流通,消費者要出據發票退費也有困難度,統一近期將研擬可行的補償方案,再對外公布;至於向頂新製油的求償金額也將精算後再對外公佈。
統一:現行使用椰子油均來自菲律賓
統一向統清採購椰子油時,統清及統一均依國家標準就每批入廠椰子油進行品質檢驗,相關檢驗結果皆符合標準,前述區間油品疑似來自越南大幸福油品,然頂新製油從未告知其銷售給統清的椰子油有部分來自越南大幸福。
統一自今年9月份油品事件起,配合主管機關普查油品使用狀況及來源去處,迄今共27次,本公司現行使用椰子油均來自菲律賓,目前市面貨架上的相關產品皆安全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