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馬破壞大法官任期交錯制 毀憲、亂憲
總統馬英九。(中央社資料照)
〔記者曾韋禎、王寓中、張文川、張筱笛/台北報導〕馬英九總統昨強調,提名四位即將任滿的大法官是遵守憲法規定。但台灣陪審團協會等多個民間司法團體反駁,若連這最後四名大法官也由馬提名,等於十五位大法官均由馬決定,等於造就另類的大法官「大滿貫」,徹底破壞憲法所設計的任期交錯制度,更是毀憲、亂憲。
15位大法官全由馬提名
永社秘書長高涌誠更直言,馬英九民調低到只剩九.二趴,又即將卸任,此時機提名大法官,正當性有問題。憲法設計大法官任期交錯,就是考慮到要避免所有大法官都是同一位總統提名,因此依照憲法的原意,馬不提名並不違憲,提名才是違憲。他並強調,「如果我是這四位被提名人,應該會拒絕被提名。」
針對外界質疑聲浪四起,馬英九昨接見四位被提名人時對此表示,由於四位大法官任期將在九月底屆滿,為維護憲政機關正常運作,必須提名補足缺額;過去監察院有三年空轉,大法官解釋就表示,監察權正常運作是憲法所要求,不論是總統或立法院如果怠於行使職權,基本上是違憲。他強調,總統上任第一天第一句就是說,「余必遵守憲法」,所以碰到有大法官任期屆滿,一定要提名。
但多個民間團體昨由立委田秋堇陪同召開記者會,反駁馬的說法。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要求,立法院應退回這個提名,否則就會徹底違憲。他解釋,最近一次涉及大法官的修憲,將七位大法官的任期設計為四年,其他八位為八年,就是要建立任期交錯制度,不致讓一位總統完全提名十五位大法官。但因前總統陳水扁在○七年所提的八位大法官,有四人遭國民黨杯葛;讓馬能在上任後的○八年完成補提名,加上二○一○、一一年的提名,造成現任十一位大法官均由馬提名。如果立法院再通過這次的人事案,將造成十五位大法官均由馬提名的亂象,形同是獨裁專制下的憲政體制,毀憲亂政至極,也會讓台灣的民主徹底蒙羞。
台灣永社理事黃帝穎批評,這次被提名人之一、林俊益在特別費官司判決馬無罪定讞;加上馬特別費官司的辯護律師羅瑩雪已任法務部長。等於司法、檢察體系均為馬所操控,如同電影台詞「球證、旁證,加上主辦、協辦所有的單位,全部都是我的人。怎麼和我鬥?」司法體制的不公不義莫過於此。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表示,馬在○八年補提名五位大法官,他們的任期應從○七年起算八年,在二○一五年卸任;但馬卻透過派任令,將任期從每任八年曲解為每人八年,使他們能在二○一六年才卸任,多當了一年。他已就馬這種圖利特定大法官的行徑,向特偵組提告,盼能儘快展開偵查。
田秋堇認為,制度比什麼都重要,現在並無補足大法官的危機或迫切性,馬應立即停止提名作業,避免徒增社會紛擾。
公督盟促立委否決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也強調,立委應本於分權制衡的立場,否決掉這項違背憲法精神的人事案,否則將對相關立委發起落選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