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油害691通路 1罪1罰
〔記者鮑建信、黃旭磊/高雄報導〕正義食品涉及黑心油案,高雄地檢署昨天偵查終結,總經理何育仁、行銷企劃部副課長胡金忞和油商林明忠等人,被依詐欺或違反食安法起訴,至於前董座魏應充已正式改列被告,檢方將另行偵辦。
總經理、油商等三人被起訴
檢方表示,正義公司八年來共購得一萬五千八百多公噸飼料油及上百公噸雞油,製成一一七項豬油產品,波及國防部福利事業管理處、台糖、玉珍齋、李鵠餅店等在內的通路商高達六百九十一家,不法獲利高達卅二億餘元,以一個通路商認定一罪,共六百九十一罪,建議法院從重量刑;至於正義公司最高可判罰金八千萬元。
油槽車司機都知道運劣油
承辦檢察官鄭博仁痛斥正義混入劣質油,連寫著「動植物用油」油槽車的司機都知道,開車送貨至正義門口,負責初驗的人員檢驗酸價和碘價符合標準便放行,根本便宜行事,並懷疑油罐車內有夾層,上層裝合格油品,以便應付進貨時抽檢,其實裡面大部分都裝有問題的飼料油。
又說,飼料油驗出鉻和雞油等成分,不論對人體是否有害,只要摻偽用飼料油就違反食安法,並將追究何育仁等人另涉及逃漏稅部分。
起訴書指出,九十六年一月至一○三年九月,正義公司總經理何育仁(現為代理董事長)先後透過頂新集團油糧事業群總經理常梅峯、頂新公司總經理陳茂嘉(另案偵辦)向頂新製油公司訂購豬油後,再由常、陳向越南大幸福公司購買飼料用豬油,轉售予正義公司混充食用油。
一○二年七月間,何育仁自行向越南大幸福訂購飼料油,並指示胡金忞向鑫好和永成等公司購入飼料油,胡並另向油商林明忠購買飼料油,林則使用泳宸等企業社假發票(另案偵辦),拿給正義公司報帳。
檢方統計,正義公司八年來透過頂新、越南大幸福、永成、鑫好、久豐、裕發等管道,總共購得一萬五千八百三十三.六公噸之飼料用油,另向加拾伊商行購入上百噸雞油,混入食用油後,製成「正義香豬油」等一一七項豬油產品販售。
高雄地院昨天下午開庭審理是否續押,何育仁、胡金忞均否認知情飼料油。林明忠指出,介紹正義向久豐和裕發購油,並抽取採購金額二至五%的佣金,不知久豐賣的是飼料油。
魏應充、常梅峯改列被告
至於魏應充及常梅峯犯行部分,雄檢前天到彰化偵訊在押二人,魏對於進口飼料,一概否認到底,並把責任推給常和何育仁。常梅峯不否認向越南大幸福公司購油,但強調不知道進來的是飼料油,否認犯行。
檢方認為兩人供詞不一,有必要進一步清查,正式改列被告,追查有無涉及詐欺等不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