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准駁集會 方仰寧比大法官還大
2014/04/12 06:00
〔記者謝佳君/台北報導〕公投護台灣聯盟原已申請路權至四月十九日,卻遭北市中正一分局以公投盟三次違法紀錄為由,片面宣布失去效力,引發群眾包圍中正一分局;市議員高嘉瑜昨天痛批,警方違背不會強制驅離的承諾,取消公投盟合法路權,動用國家暴力、違法濫權。
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解釋,是根據公投盟四月間三次違法紀錄而廢除集會許可,但採柔性勸離,未強制驅離。他表示,四月三日公投盟欲至林森南路與濟南路妨礙立委與官員進出;四月六日到中興寓所衝撞,被警方舉牌三次;四月七日再到行政院衝撞,根據其違法紀錄廢除集會許可。
方:公投盟四月三次違法 依法廢除集會許可
公投盟昨也對警方四月九日撤銷其中山南路、濟南路集會的路權,向北市警局提出申覆,市警局表示,會依據現實狀況,若申訴合理,警局會駁回分局的不予許可。方仰寧則重申,若公投盟未來合法表達意見,會尊重並同意其集會遊行申請。
高嘉瑜昨在議會質詢指出,民進黨議員的信箱被陳情民眾灌爆,不解為何公投盟合法申請路權,分局卻片面收回。
方仰寧解釋,前晚現場音量影響台大醫院兒童病房安寧,也接到許多檢舉,因此昨早柔性勸離現場民眾,並非強制驅離;他並強調,未廢止公投盟的路權,而是廢止集會許可。
高嘉瑜:依大法官釋憲 不需事前許可
高嘉瑜駁斥說,依據大法官釋憲,人民集會遊行若有緊急需要,不需事前許可,方仰寧憑什麼凌駕法律與大法官之上,自己決定集會許可?方仰寧則表示,依據集會遊行法,集會遊行的准駁係市轄區警察分局長的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