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協議/台灣福建圈在一起 矮化主權
中國對台開放80項
閩投資優惠佔14項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兩岸簽署服務貿易協議,中國對台開放八十項服務行業,但其中將中國福建列入,或特別針對在福建投資列有特殊優惠的項目,就高達十四項之多,比例超過六分之一,坐實了中國刻意要將台資及台灣人才引入「海峽西岸經濟區」,更凸顯中國有計畫、分階段營造福建與台灣為同一經濟區、矮化台灣主權地位的策略。
此外,海基會與海協會也發表解決金門用水的共同意見,將從福建廈門直接引水到金門,這除了讓中方推動「金廈共同生活圈」的計畫得以落實之外,未來也必將出現生活基礎由中方提供的國安疑慮。
台聯立委許忠信批評說,中國就是要讓台灣跟福建平起平坐,讓台灣經濟與福建經濟對接,這樣就會讓台灣變成地區的一個經濟體而已,如果我方政府及業者不察,就會讓台灣加速空洞化。
他並呼籲,台灣應該要加強的是與美日的經貿關係,「應該是要走向國際,而不是走向中國」;中國法制混亂,中小企業即使辛勤努力,還是會被中國業者吃掉,建議業者要多加評估,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
根據海基會與中國海協會簽署的服務貿易協議文本,以及特定承諾開放項目附件內容顯示,中國合計對台灣開放的服務業項目為八十項,除了普遍性適用於中國各省市外,中國當局還特別針對福建投資問題,開出了比在其他省市投資特別優惠的條件,顯示中國當局刻意的推薦、拉攏台商及台資進入福建,就是要借台資的力量,協助中國拉升「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地位。
引台資企業入海西
塑造台閩同經濟區
在非金融類方面,中國在會展服務業、電信增值服務業、社會服務業、運輸服務業的相關服務項目上,特別凸顯了福建的角色,有些開放項目則是特別同意在福建以及廣東兩省境內,也有單獨僅限於福建適用的優惠措施。
金融類方面,中方同意台資銀行在福建省設立的分行可以參照中國規定,提出在福建省設立異地支行的申請;同意符合條件的台資金融機構可在上海市、福建省、深圳市各設立一家兩岸合資的全牌照證券公司,台資合併持股比例最高可達五十一%,中國股東不限於證券公司。
協議中並且正式出現「在金融改革方面先行先試的若干改革試驗區」相關文字。協議明確載有:允許符合條件的台資金融機構,按照中國批准的「在金融改革方面先行先試」的若干改革試驗區內,各新設一家兩岸合資全牌照證券公司,中國股東不限於證券公司,台資合併持股比例不超過四十九%,且取消中國單一股東須持股四十九%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