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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敦義、曾永權 告媒體、名嘴

2012/08/04 06:00

壹週刊未澄清 吳提民事告訴但未求償

〔記者黃維助、黃立翔、凌美雪/台北報導〕副總統吳敦義與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昨天分別控告媒體與電視名嘴,吳敦義是向壹週刊提出民事告訴,要求刊登澄清啟事,但未求償;曾永權則針對指其涉入中鋼爐渣案的陳東豪、黃光芹等電視名嘴及壹週刊相關人員,提出刑事妨害名譽的告訴。

馬支持吳、曾 一改去年不告媒體立場

據了解,馬英九總統事先知情,並表達支持吳、曾採取法律途徑的立場。

國家副元首控告媒體,吳敦義並非首例,二千年底時,呂秀蓮副總統曾為了媒體報導的總統府緋聞案而對媒體提告;吳敦義則是國民黨執政第一位控告媒體的副總統。

去年總統大選期間,針對媒體報導的密會賭盤組頭傳聞,馬英九總統曾聲明以「個人名義」對民進黨與民進黨發言人梁文傑提出侵權民事訴訟,成了史上第一次總統狀告在野黨主席的官司,但馬當時並未對報導上述傳聞的媒體提告,馬還聲明說,「身為國家元首,不宜向身為第四權的媒體興訟」。

吳敦義委託律師傅祖聲昨向士林地院遞狀,對壹週刊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但並沒有要求賠償,僅提出三點澄清啟事,要求壹週刊自行全文刊登,強調所載並非事實。傅祖聲說,七月十八日壹週刊報導「蔡令怡急電吳門忠」,吳副總統認為與事實不符。

法界人士認為,吳敦義此舉「具有策略性」,既可免去告媒體刑事誹謗的惡名,未提賠償又僅是在該媒體刊登澄清啟事,還不是「道歉啟事」,刊登內容也未見強烈批判,已經算是「主動拿出下台階」,再者民事告訴勝算較大,設想相當「周全」。

曾永權聲明指出,近日部分人士及媒體多次不實發言及報導,公開誣指他扯入中鋼爐渣案,此項毫無根據、子虛烏有,且不負責任的言論,已經造成他的名譽嚴重受損。因此,他已委託律師在昨天向台北地檢署,針對陳東豪、黃光芹等人及壹週刊相關人員提出刑事妨害名譽之告訴。

壹週刊法務表示,將於法庭提出相關採訪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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