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論文掛名China 不納學術成就
〔記者湯佳玲、胡清暉/台北報導〕對於兩岸聯名發表論文,最後若以「中國(China)」之名刊登,國科會表示,除非該作者有向期刊提出抗議動作,否則該篇論文在學術評量時將不予認定。教育部政次林聰明昨明確表示,教育部已發文各大學,為維護主權,國內學者發表在國際期刊的論文,必須掛名「Taiwan」或「R.O.C.」,如果掛名「China」或「Taiwan, China」,一概不承認,也無法用於求職、升等、計畫申請。
國科會表示,已數次發文給大專院校,說明國內學者投稿及與中國學者共同具名發表論文應注意事項。首先即明訂有關國家名稱,應遵循一般國際規範,使用我正式國名,也就是「中華民國台灣(Taiwan, R.O.C.)」或是「台灣(Taiwan)」。
其次,國科會鼓勵學者若發現地址遭逕自修改,應於第一時間主動提出抗議,要求期刊更正,未來評量學術成就時,學者如未要求更正,該論文篇數將不予計算。
國科會副主委陳正宏表示,台灣作者被冠上「中國(China)」通常不是作者本意,對作者開罰並不公平。國科會只能柔性勸導,雖然無法每篇論文都審查地址國別,但只要是受獎需要學術評量時,國科會的審查委員會就會對於提報學者的論文逐篇審查,如有掛名「中國」的即不予納入,如果學者能夠提出有去函更正的證明,實際做出抗議動作即可不算。
中研院四本被SCI收錄的期刊中,排名率為世界前四十四%、表現最為優異的「動物學研究」(Zoological Studies)期刊,收錄兩岸聯名論文時,堅守一邊一國,若中國作者硬要在我方冠上「中國(China)」,則不予刊登。
「動物學研究」副主編陳昭倫表示,四、五年前曾經有中國作者意圖把聯名發表的台灣作者地址也冠上「中國」,經期刊編輯勸阻才收回。目前該期刊都以「台灣(Taiwan)」與「中國(China)」一邊一國的方式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