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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手機自用 觸犯刑法

2008/07/17 06:00

撿到手機不要佔用,警方呼籲民眾勿貪小便宜,否則可能觸犯刑法第三三七條侵占遺失物,可處五百元以下罰金,留下犯罪紀錄。民眾也可以先記下自己的手機序號、手機設密碼,以防他人佔用。

警方說,民眾購用新手機要養成習慣,先鍵入*#06#顯示手機的十五碼序號後記下,手機若遺失,報案時就能請警方依序號調閱通聯紀錄,也就能知道佔用該手機的門號而追到人。

除了記下手機序號外,警方說,設定密碼的手機若被撿到,拾獲者也無法開啟密碼使用,只能銷售到手機行,而手機行都會記錄買賣手機的資料,以便警方追查。(記者周敏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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