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就職前結案 巧合?為快而快?
2008/04/25 06:00
記者賴仁中/特稿
官司了結,馬英九可以無官司一身輕的風光就任總統,對馬來說,定讞判決正是時候,不過,如此佳時與巧機,讓不少人好奇。
一般來說,涉及政治敏感、具重大爭議的案子,法院總會審慎再三,通常首次還會發回更審,以示慎重,或起碼審到毫無瑕疵再論判。而本案,三個多月就出爐,幾乎是速審速結代表作。
最高法院說,本案單純,所以可以很快。一件社會爭議不休、法界見解各有不同的大案,結果三審說很單純,豈不讓人迷惑。
再看三審判決內容,對二審認定認有部分違誤,既有違誤,三審泰半會撤銷原判決發回,本件不但未發回,且仍稱不動搖二審無罪判決而「自為判決」讓它馬上終局。以三審對敏感大案向來「先發回、不自為」慣常作法來看,對本件的「魄力」可說罕見。
馬曾引「實質補貼」做為有利辯解,而今三審將「實質補貼」說推翻,等於有利辯解被推翻,但無罪判決仍存在,又是一怪。
還有,三審明明秘密分案、秘密審理,但馬英九一當選,沒幾天就有媒體「報好康」,謂馬案會在五二○前作出無罪判決,泛藍媒體是怎麼「猜中」的?不僅媒體,司法界內部說法,竟也若合符節;這些俱為「想當然耳」的推測,或確是「消息走漏」?
如果說,馬當選,就會得到「司法賜予的就職大禮」,是否表示,司法也跟進吹起「拍馬」歪風?我們希望不是這樣,但假使真是如此,這到底是司法結案,還是政治結案?未來又誰能抗衡一黨獨大的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