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案三讀》涉密者最長管制6年 馬英九、吳敦義都適用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案」,涉密人員退離職後須管制三年,得延長一次,最長管制六年;由於在五二○前完成修法,前正副總統馬英九、吳敦義均適用。圖為馬、吳兩人於四月間連袂出席三重先嗇宮神農大帝遶境祝壽大典。(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案」,涉密人員退離職後須管制三年,得延長一次,最長管制六年;但若涉及國安情報來源或管道的國家機密,應永久保密,掌握該情資的涉密人員如要出境,則須由原服務機關專案核定,評估是否放行;由於在五二○前完成修法,三年管制期至今年五二○屆滿的前正副總統馬英九、吳敦義均適用。
涉及國安情報來源或管道 永久保密
三讀條文明定,國家機密核定人員、辦理國家機密事項業務人員、退離職或移交國家機密未滿三年之人,核定機關得視情形延長管制期限,不得逾三年,並以一次為限。不過,該條文排除「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之國家機密,應永久保密」的情形者,因此部分難以明定期限,應由核定機關視狀況審酌。
國民黨團質疑侵害人權 有違憲之虞
立院國民黨團總召江啟臣在院會發言表示,不得縮短管制年限,且不分核定或承辦人員涉密層級而一體適用的修法內容,恐侵害人民基本權益,且有違憲之虞,應參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由國安局所組成的聯審會,依涉密性質、等級進行審查;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批評,這根本是「鬥爭馬英九條款」。
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段宜康隨後發言反駁指出,修法源於政黨輪替後,包括前台中市長胡志強、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前文化部長洪孟啟、蒙藏委員會前委員長蔡玉玲、國立故宮博物院前院長馮明珠等人,都自己把限制期間縮短為三個月;另外,自己把限制期間縮短為六個月的,馬政府時代有十四位政務官。
段宜康強調,新版條文不過是把「縮短」兩字拿掉,且並非只限制到中國及港澳地區,而是針對所有的出境,也沒有針對任何人,不光是過去國民黨的首長,包括現在的總統蔡英文及部會首長,未來卸任後通通都要受到限制,一視同仁,呼籲朝野立委理性看待條文。
由於朝野立委對修法無共識,立院副院長蔡其昌裁示進行逐條表決,最終國民黨不敵民進黨人數優勢,修正條文均照審查會版本通過。由於前總統馬英九、前副總統吳敦義二○一六年卸任後,管制期間原到今年五月廿日屆滿,在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兩人若欲出境,恐增添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