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萬泰銀核貸弊案 許勝發改判11月

2016/04/22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太子集團負責人、萬泰銀行前董事長許勝發,被控違法核貸弊案,檢方起訴求刑10年,一審以銀行法的非法授信罪輕判6月徒刑,高等法院雖認定適用96年減刑條例規定,可予以減刑,昨仍加重其刑,改判11月徒刑,且併科罰金700萬元,徒刑部份可易科罰金29萬7千元;仍可上訴。

高齡91歲的許勝發昨親自出庭聆判,但低調未表示意見。另外,一審即依非法授信罪被判有罪的3人,高院亦加重其刑,包括許勝發的兒子、萬泰銀行副董事長許顯榮,一審被判5月徒刑,高院加重為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21萬6千元;許勝發大女兒、時任萬泰銀行董事的許娟娟和萬泰銀行監察人楊錫洲,一審均判4月,高院則均判6月徒刑,各可易科罰金16萬2千元。

北檢起訴許勝發等人,指控自90年起,利用太子汽車集團旗下關係企業,以假交易文件、無擔保品授信等方式,違法向萬泰銀行、萬泰票券貸款或挪用資金,致使萬泰銀行損失33億9500萬元、萬泰票券損失16億5千萬元,涉及「實質利害關係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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