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亞太案 王令麟哽咽「我是細姨囝 為父贖罪」

2015/08/01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被控在擔任立法委員期間推動修正公司法,讓未公開發行的公司可發行公司債,被稱為「王令麟條款」,高等法院審理亞太電信掏空案時,認為王令麟此部分的背信罪嫌未經判決,發函交由台北地院補充判決,北院昨開庭辯論。王令麟除主打「為父贖罪」牌,自稱「細姨囝仔」,還強調「硬要說我推動修法是為了掏空,根本是倒果為因、本末倒置,司法不可以先射箭、再畫靶」。

被控擔任立委時推動修正公司法

王令麟說,修法是當時社會共識,在立法院無異議通過,掏空案則是發生在修法後一年多,「我不知道修法後,我的家人(其父王又曾)會用這條法律來犯罪」,主張自己無罪。全案定八月卅一日宣判。

王令麟目前仍在台北監獄服刑。他說,這幾天監獄內溫度達卅七、八度,但他心情平靜,坦然面對,力霸案造成社會很大震動,雖然父債子還的規定已取消,但他抱著為父贖罪的心情,坦然承擔。

王令麟在庭內哽咽說,獄友笑他「你怎麼這麼傻、不逃跑?」他回答:「我生在這裡、長在這裡,我相信司法」,也想為父親贖罪,「我是細姨囝仔,八十五年就離開力霸集團,出外創業創立東森集團,與力霸完全沒有資金往來,力霸案發生後,力霸四家上市公司、六十多家子公司骨牌效應倒光,我的東森集團一間都沒倒,就是證明」。

王令麟說,九十年十一月修正公司法前,正是阿扁停建核四、股市跌到兩千多點時,他身為全國商會理事長和立委,邀集各界集思廣益找對策,修法是朝野共識,才會無異議通過,九十二年才發生王又曾用募得的亞太電信一百億元資金,購買力霸旗下眾紙上公司的公司債,「我推修法時沒想到父親會利用這法條來犯罪」,「硬要說我推動修法是為了掏空,根本是倒果為因、本末倒置,司法不可以先射箭、再畫靶」。

強調未參與亞太營運與掏空決策

王令麟強調,他只是亞太的掛名董事,從未出席董事會,董事會是王又曾指示其他人幫他簽名蓋章,他未參與亞太營運與掏空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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