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股青紅燈》兆豐案的教育意義

2017/05/23 06:00

(資料照)

北檢偵辦兆豐銀洗錢案因查無相關人涉幫助洗錢等犯罪事證,昨予以簽結,而前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等涉金控法等罪遭起訴,兆豐金還是要追償到底。蔡友才曾被愛將拍馬屁稱其為「金融圈的忽必烈」、「投資銀行新教主」;而兆豐案是有教育意義的,若沒有這位忽必烈,大家恐還搞不清楚這些金融大咖是怎樣玩弄存戶的辛苦錢。

用10個字形容兆豐案,就是「無知沒洗錢、董座涉A錢」。北檢是在偵辦此起案件時查出案外案,蔡友才與前主秘王起梆涉違法放貸,轉投資鑒機公司,從中獲利達2.25億元,去年依特別背信等罪名,蔡遭求刑12年。

蔡友才可說是橫跨藍綠,在兆豐金擔任總經理及董事長達10多年,是在百年兆豐建立蔡氏王朝,因其個性好大喜功、下屬吹捧拍馬,絕對的權力易讓人腐敗,蔡被捧上雲端後跌落地,只是歷史的必然。

不只兆豐案,永豐金繼去年鼎興牙材案後,陸續捲入三寶、輝山乳業等事件,在財務經理人「窩裡反」檢舉下,風暴恐將持續擴大,大股東家族更多不能曝光在陽光下的關係人交易將一一現形。

兆豐金花了54億元買了個教訓,無辜散戶也跟著買單;金管機關或大眾都應該藉此上了一堂課,對類似的金控大咖加強監理,存戶應搬走存款來投下反對票。(費特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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