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案蘋果求償3.8億 三星只願給5200萬
2013/11/14 21:4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蘋果與三星的專利糾紛案仍然糾纏不清,2012年8月法官裁定三星要賠給蘋果10億美元,但今年3月法官重新計算判賠金額,指三星必須賠給蘋果6億元,而另外的4億元需重新審議,三星堅稱並未從侵權中獲利,最多再賠償5200萬美元,但蘋果則要求三星再支付將近3.8億美元。
專利糾紛案在本周開庭,三星與蘋果雙方的重點已經不在是否侵權,而是此次專利案三星到底要賠多少錢,蘋果律師指出,三星各款侵權產品的銷售量為107萬台,獲得了35億美元營收,若三星沒有抄襲蘋果的設計,iPhone可以再多售出36萬台,共計1.13億美元的利潤,另外還有2.31億美元的三星額外盈利和3400萬專利授權費,所以再求償3.79億美元。
但三星的律師認為蘋果的求償並不合裡,三星並沒有從侵權產品中獲得35億美元的利潤,這部分產品的營收只有5200萬美元,對於蘋果假設的多售出36萬台的利潤並不會作出賠償,也不承認所謂2.31億美元的額外盈利,還有專利授權也不會作出賠償。
蘋果控告三星侵犯的6項賺利:
專利163號:雙擊螢幕放大文檔(雙擊放大、雙指縮放)
專利381號:邊界回彈或者越界滾動
專利915號:區分單點觸摸與多點觸控手勢,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放大縮小
設計專利087號:白色的iPhone裝飾性外觀設計
設計專利677號:黑色的iPhone裝飾性外觀設計
設計專利305號:App的圓角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