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財經週報-司法熱點〉企業資助政治人物 金額時間有紅線

2020/11/29 05:30

企業捐款注意事項

記者吳政峰/專題報導

企業經營八面玲瓏,為了維持良好政治關係,捐贈政治獻金給理念相近的政治人物更是不可少,惟現今政商之間的金錢往來已不若以往的低度規範,「政治獻金法」替兩者間劃下清楚的界線,不只規範候選人,也對捐款企業做出若干限制,以確保政治清明。因此,企業資助政界前注意紅線在哪,可免去最高兩倍的罰鍰。

法定時間外捐贈 最高重罰兩倍罰鍰

曾任廉政署駐署檢察官的律師翁偉倫表示,政治獻金通常會捐給政黨跟政治人物兩大對象,後者的規範密度又比前者高一些,除了有捐款上限,還有捐款期間的限制,在法定時間外捐贈,最高可罰捐款金額的兩倍罰鍰。

翁偉倫指出,只有在政治人物成為「擬參選人」身分時,企業才能捐款,單一對象上限100萬元,不同對象的總額最多200萬元;捐給單一政黨的上限則是300萬元,不同政黨總額至多600萬元。至於如何定義「擬參選人」?各種選舉的要求不一樣,總統、立委、縣市首長民代、鄉代里長分為任期屆滿前1年、10月、8月、4月內,已登記參選或有意參選的候選人。

政治人物若要收受政治獻金,原則上應向監察院申請登記專戶,故企業在捐款時,應注意所捐的戶頭是否為該名政治人物的政治獻金專戶,切勿匯到其私人戶頭,超過10萬元禁用現金,須以支票或匯款,以免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公司虧損未彌補 不得捐政治獻金

翁偉倫提醒,非所有企業都能捐政治獻金,為了杜絕外國勢力介入,外資被列為禁捐名單;而公營企業、政府持股逾20%的民營企業,或公司虧損未彌補,又或是與政府機關有巨額採購(工程為2億元、物品採購為1億元、勞務為2,000萬元)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的廠商,亦屬法定的禁捐企業。

若企業主想匿名捐款,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具名捐款的話,對單一政黨一年以30萬元為限,對不同政黨的總額則以60萬元為天花板。若要捐給單一擬參選人,一年至多10萬元,不同參選人總額以30萬元為限。特別的是,若企業主未滿20歲或是不具選舉權(如:外國人),不得捐贈。

企業捐政治獻金,在申報所得稅時,可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但可減除金額不得超過所得額10%,總額不得超過50萬元。企業主個人則可把捐款作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惟不得超過當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總額的20%,總額不得超過20萬元。

翁偉倫強調,企業贊助政治人物所辦的活動,或是捐款給政治人物的基金會、協會,則不受政治獻金法規範。不過,無論是政治獻金或是單純贊助,企業都不得要求對方回報,以免吃上貪污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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