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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前被賣 受害兒找回身分

王精明。(資料照)

王精明。(資料照)

2016/02/25 06:00

戶籍清查 找回失蹤嬰兒

〔記者何玉華、金仁晧/綜合報導〕多年前喧騰社會的王精明販嬰案,有不少被賣的嬰兒脫離了原生家庭,失去了連繫;新北市高風險中心清查1千多名「行方不明」的兒少,意外發現已18歲的「小施」(化名)竟是被王精明賣掉的受害嬰兒,歷經18年,終於確認身分。

根據戶籍法規定,民眾搬家未於期限內辦理遷徙登記,催告又沒有結果,戶政機關整理戶籍資料無法追查民眾去向,得逕自將戶口遷移到戶政事務所,小施就屬於這類的人口,但小施因當年被王精明賣掉,就此「失蹤」,他被「寄在」戶政事務所的原生身份形同「幽靈」;據悉,小施被人收養後,已有新身分。

新北市府清查戶籍逕遷於戶政事務所、18歲以下應入學未入學兒少約1千多人的現況;高風險家庭服務管理中心透過衛生與警政單位清查列「失蹤」對象,小施是對象之一,警方從小施的生母處回溯追查,追到小施外祖母在金門的故居,查出當年花錢向王精明領養小施的夫妻資料,確認18年前失蹤的小施,目前被收養父母妥善照顧著。

據了解,弘安診所醫師王精明與妻鐘素滿從88年開始,以10多萬至40多萬,把嬰兒賣給不孕夫婦,事情曝光後,自詡為「德蕾莎修女」的王精明夫妻還向媒體喊冤,聲稱「我們夫妻至少應得兩個諾貝爾獎」,強調自己是從事慈善事業,不是販賣人口,但98年最高法院更二審,認定兩人販賣39名嬰兒,王精明被判刑6年、罰金75萬元,鐘素滿被判8年、罰金150萬元,判決就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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