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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搶抱 女嬰斷頸夭折

2006/08/29 06:00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屏東縣一對夫妻爭抱年僅1歲的女兒,由於動作太過粗暴,導致嬰兒頭部因激烈搖晃頸椎斷裂,送醫不治,父母心虛陪伴嬰屍2天才向警方報案,並謊稱女兒是跌落床下意外死亡,不過檢警發現女嬰死因可疑,經長達8個月的追查,法醫鑑識中心判定遭受外力致死,黃姓父親也坦承疏失,昨天被依殺人罪嫌函送法辦。

黃姓夫妻生下一對雙胞胎女兒,因無力照顧,雙胞胎姊姊交由阿嬤照顧,夫妻兩人一起照顧妹妹,豈料,這對雙胞胎卻有不同的命運,妹妹還來不及長大,就死在親人的手裡。

女嬰的母親去年11月19日,抱著才滿週歲的女嬰到屏東一家醫院急救,當時女嬰全身發燒昏厥,母親告訴醫護人員,女兒因翻身不慎跌落床下,撞到頭部昏迷不醒,由於女嬰傷勢過重被轉送高雄長庚醫院,開刀後仍無法挽回幼小生命。

夫妻將女兒抱回屏東家中,陪伴嬰屍2天後才向屏東分局報案,黃妻供稱,女兒夜裡睡覺翻身時,不慎自28公分高的床上跌落,頭部重創身亡,不過警方檢視女嬰屍體,發現並無明顯外傷,病理報告也指頭部無重大撞擊,或頭顱內出血現象,檢警感到可疑決定解剖複驗,送法醫鑑識中心判讀。

法醫鑑識中心報告日前出爐,確定女嬰眼底網膜出血、頸椎骨折斷裂,警方突破女嬰母親心防,黃妻才坦承因與丈夫搶抱女兒,爭搶過程太過粗暴,上下左右搖晃嬰兒的頭頸,導致傷重送醫不治。

丈夫到案時也坦承疏失,他說,妻子當時把女兒抱在手上,又不願讓他抱一下,他才伸手過去搶女兒,不料卻發生意外,警方訊後昨依殺人罪嫌將女嬰父親函送法辦。


頸部柔弱 勿晃嬰兒頭

〔記者侯千絹/屏東報導〕屏東寶建醫院神經外科醫師洪裕昌指出,一般頸椎受傷致死者,通常發生部位在頸椎的第3或第4節受傷,嚴重者會造成呼吸停止或神經性休克,若受創情況不嚴重,會造成四肢無力或運動感覺神經受損。

寶建醫院小兒科醫師孫武指出,嬰幼兒的頭部佔約全身重量的25%,成人的比例為10%,且嬰兒腦部的水分含量較高,髓鞘化未完全,所以腦部較成人的柔軟且脆弱,此外,嬰兒的頸部肌肉較柔弱無力,一旦受到外力強力晃動或拉扯,易造成頭、頸等部位受傷。不過,醫師指出,一般拉扯造成嬰兒頸椎受損死亡情況並不多見,實際常見的嬰兒家暴猝死案,多半是以嬰兒搖晃症候群為主。

孫武表示,由於嬰兒頸部柔軟,若將嬰兒或是幼小孩童頭部劇烈來回搖晃,易拉扯到顱內血管,造成蜘蛛網下血管出血,產生嬰兒搖晃症候群,常造成小孩的腦損傷、失明、癱瘓、抽搐痙攣乃至死亡,這種症狀發生年齡從新生兒至4歲都有,多數病例發生在小孩1歲以前,主要是在3至8個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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