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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角散前代理商 兄弟爭產

2014/09/17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知名成藥「龍角散」的前台灣代理商高平公司爆發第二代爭產糾紛,纏訟4年後,最高法院日前審結,判決范家老三范育俊及老四范文陽應將公司股權轉讓給老二范育仁,范育仁則應各給付2千多萬元給2位弟弟,全案定讞。

高平公司創辦人范木青於55年間和日商合作,獨家引進「龍角散」,生意好時,每年賺數千萬;范木青4個兒子都很優秀,老大范育材開會計師事務所,老二范育仁是日本長崎大學醫學博士,老三范育俊是留美化工博士,老四范文陽是診所醫師。

判決指出,范木青在87年11月家族會議中,將財產分贈4個兒子,4兒各得1億5千萬元;老二范育仁多得7千萬元,還負責經營高平公司並擔任董事長,其他兄弟須將公司股權移轉給老二,老二則須補貼其他兄弟。

不過,老三、老四認為分產不公平,拒交出公司股票。91年間,范木青撤銷87年的分產贈與協議,改由老三接任高平董事長;98年底范木青過世後,老二提出訴訟,主張87年分配財產贈與契約有效,兄弟對簿公堂,互提多起民、刑事訴訟。

此外,龍角散日本原廠在范木青過世後終止高平公司代理權,成立台灣龍角散公司,與老三范育俊合作。

最高法院認為范木青87年間的分產決定有效,當時范木青已將高平股票贈與4個兒子,事後無權撤銷分產決定,判決范家老三和老四須轉移股權給老二;老二應補貼老三和老四各233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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