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祖產VS古蹟 霧峰林家 兄弟聯手打堂弟

監視器拍到林義德(圖左)抬腳踹人。(林俊明提供,記者陳建志翻攝)

監視器拍到林義德(圖左)抬腳踹人。(林俊明提供,記者陳建志翻攝)

2014/04/11 06:00

搬動祖先書籍爆衝突

〔記者楊政郡、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霧峰林家後代林義德、林義明兄弟,長期住在被列為古蹟的林家花園大花廳廂房,林義德想搬移介紹祖先林祖密的書籍,被堂弟林俊明及文化界友人何佳修阻止而起爭執,林家兄弟不滿何是外人還拿相機蒐證,痛毆堂弟及何成傷,檢方昨依傷害罪嫌起訴林義德兄弟。

一文化界友人也被揍

起訴書指出,霧峰林家花園是國定古蹟,林氏親族仍居住在內。102年3月,林義德(64歲)、林義明(63歲)的堂弟林俊明,與友人阿罩霧文化基金會執行長何佳修,進大花廳發現林義德正搬移介紹祖先林祖密的書籍,雙方意見不合,發生拉扯。

在隔壁喝茶的林義明聞聲趕去助陣,見何某在旁拿相機攝影,認為何是外人,管到林家家務事,遂與哥哥痛毆何某,林俊明也被打傷,雙方互告,檢方從傷勢研判,認為何某這方挨打而未還手,遂起訴林義德兄弟;至於林義德兄弟長住霧峰林家花園大花廳,被控竊佔及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檢察官認為這是他們祖先遺產,不符竊佔要件,至於換門扉尚不構成損害古蹟程度,不起訴處分。

擔任林本堂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的林俊明昨說,林本堂公司是霧峰林家古蹟的管理單位,文化部曾來文要求負起管理責任,堂哥卻住進大花廳廂房還上鎖,任意搬動倉庫東西,他只好在倉庫門貼上「勿擅自移動房間內物品」告示,堂哥不痛快,又不滿何拿相機蒐證,才打他與何。林俊明強調,大家都是兄弟,同意和解,但無法接受竊佔不起訴,已提起再議。

堂哥不服要反控誣告

林義明昨說,住林家花園60多年,大花廳本來就是生活起居的一部分,當天見哥哥搬書被阻,且不滿堂弟林俊明帶外人到家裡蒐證,才搶相機,因而「互毆」,除不願和解,還質疑監視影像遭動手腳,將反控堂弟誣告、偽證、滅證。

霧峰林家花園是國定古蹟,後代卻因紛爭內訌鬧上法院。(記者陳建志攝)

霧峰林家花園是國定古蹟,後代卻因紛爭內訌鬧上法院。(記者陳建志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