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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性侵行為偏差 少女玩露奶換看鳥

2014/01/28 06:00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彰化縣一名國中少女在學校找男同學玩「脫衣」遊戲,她先掀起衣服讓對方看胸部,又要求男同學脫褲子給她看下體。老師發現加以調查,得知少女被開設雜貨店的楊姓男子性侵,才會有此性偏差行為,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乘機猥褻及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楊男有期徒刑3年。

判決書指出,這名有輕度智障的少女,前年1月間找同校的男同學玩「脫衣」遊戲,男同學不願脫褲子,少女竟然說「我掀開衣服讓你看胸部,你看完之後脫褲子,換我看你。」男同學還是拒絕,但少女還是自行掀起衣服。

事後,這名男同學向老師報告,老師對少女進行輔導,才得知在此之前,少女到住家附近的雜貨店買東西,雜貨店的楊姓負責人乘機撫摸其胸部及下體,並以贈送MP3為禮物,要求少女脫去全身衣物,楊男乘機加以性侵。

一審楊男被判5年徒刑上訴,但台中高分院審理時,法官認為被害人因輕度智能障礙無說謊能力,但其處女膜仍完整,無法證實楊男性侵既遂,因而改判3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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