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假名牌包 得手6千易科4萬
2013/08/17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劉姓女子網拍兩只名牌包,被買家發現是贗品要求退款,她不回應而挨告,士林地院法官認為,她為圖小利,擾亂市場並影響國家經貿形象,依違反商標法判拘役40日,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去年3月,44歲劉姓女子網拍「古吉晚宴側背手提兩用經典包」、「CD短晚宴包經典款」,得標金分別為3850與3580元,與買家談妥6463元成交,3天後,買家自認收到贗品要求退款未果,舉證提告。
劉女辯稱,對方也經營網拍,購買後重新拿到網路賣包,後來以「成本考量」要求退貨,但從沒反應收到贗品。陳姓買家則供稱,收到贗品就要求退款。
法官認為,買方舉證歷歷,劉雖否認卻口說無憑,雙方素昧平生,買家不太可能為小錢,冒誣告、偽證的刑責風險,以假換真誣陷她,判她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