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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狗安樂死 挨告獸醫非首次

2013/08/16 06:00

狗兒生死 飼主決定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台北市獸醫師公會理事長楊靜宇說,寵物就民法物權編來認定,屬於飼主的「物品」,法令上,生老、重病要安樂死,最終決定權是在主人,但實務上還是會尊重獸醫師的意見。

楊靜宇說,有些飼主把寵物送到醫院,一聽醫藥費就嚇壞了,會請醫師評估,如果再治療花費太貴,通常會在安樂死之前,再抽血,評估肝腎功能,但實際上現在很多飼主把寵物當家人,花錢在所不惜的也大有人在。

開業25年的楊靜宇回憶,過去有位駐台的天母外商,要調回英國前把狗帶去給他安樂死,原來他評估把狗帶回國光檢疫費就要20幾萬,又不想讓愛犬變成流浪狗受苦,但這隻他從小看到大的土狗,最後被他留下來,養了快9年才「蒙主召喚」。

住台北北投的謝媽媽則說,她養的貴賓狗「皮蛋」活了18年多,生命末期雖然走不動,大小便也失禁,非常難照顧,但「我們全家都把牠當家人,不會送去安樂死,直到牠睡著安靜離開。」

桃園縣推廣動物保護協會理事長鄧巧玲表示,寵物安樂死的權力確實是在飼主,但以此案來說,飼主得知愛犬被救活,應該感到高興才對,怎麼會反過來去控告救命的獸醫,真的十分離譜!

台北市動保處長嚴一峰表示,班吉從8月8日起被收容在內湖動物之家,依程序如果14天內原飼主沒有完成認領,就會開放民眾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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