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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玩弊案更裁 2記者收押

2013/05/29 06:00

〔記者林俊宏、侯柏青/台北報導〕台北地院昨重開淡水京橋賭博電玩案聲押庭,認為前聯合報記者許聲胤、前自由時報記者黃其豪與擔任內政部國會聯絡人的電玩大股東李俊諺3人,涉犯「違背職務行賄罪」,3人供述有差異,且仍有共犯在逃,裁定羈押禁見。

前自由時報記者黃其豪 配合調查

檢方認為,黃其豪坦承犯行,將讓他適用證人保護法,轉為污點證人並減輕其刑;為顧及他有人身安全威脅,由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派專車送台北看守所羈押,檢方也請所方加強戒護。黃其豪委任律師許進德說,坦承犯行及否認犯行的被告均裁押,很不公平,將提抗告。

前聯合報記者許聲胤 否認到底

據了解,法官昨進行隔離訊問時,許聲胤仍否認涉及不法,對檢方指控的內容大都說「忘記了」、「沒這回事」或「對方(指黃其豪)講得不實在」。

不過,檢方查扣許聲胤所寫的A4紙大小股東分紅分配表,雖只有數字及代號,但和2個月前從電玩案首腦張廣元(收押中)處查扣的股東名冊比較,出現重複的姓名縮寫代號,懷疑另有名嘴、其他記者及警官未曝光,列為下波追查重點。

名嘴、警官 下波追查重點

黃其豪向法官稱,許聲胤介紹他認識李俊諺,100年2月到6月間代為交錢給時任淡水分局中山所副所長黃裕源、行政組巡官邱春茂及偵查隊小隊長葉正良,但未插股分紅。

李俊諺分多次將3843萬元地下匯兌到香港,他表示是業外投資所得,但未講出是哪種投資獲利,檢方指出,若他拒不供述,擬祭出財產來源不明罪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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