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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錯車走3公里 酒醒報失竊

常姓男子喝醉錯牽錯別人的機車走了約3公里,事後還迷迷糊糊地向警方報案自己的機車失竊。(記者張協昇翻攝)

常姓男子喝醉錯牽錯別人的機車走了約3公里,事後還迷迷糊糊地向警方報案自己的機車失竊。(記者張協昇翻攝)

2012/02/05 06:00

〔記者張協昇/台中報導〕台中市常姓男子喝醉酒後,發不動機車,竟一路推車3公里、耗費1小時,汗流浹背,最後累得棄車路邊,自己跑回家休息,次日酒醒後回去找,卻找不到,他跑去報案「機車被偷了」,警方大張旗鼓追查,才知原來他酒後眼花,錯牽別人機車,直呼「太瞎了!」

警方調查,31歲常某日前與友人聚餐喝酒,凌晨3時許,他到台中市龍井區新興路欲騎機車返家,因喝醉酒,誤將郭姓大學生1輛同廠、同色,但車款不同的機車,誤當成自己機車,因發不動,以為故障,就一路牽著該車要返回南屯區住處。

常某從龍井區一路推到台中工業區工業區1路、工業區11路口,前後約3公里,途中累得連拖鞋都穿丟了,他體力不支,只好棄車於路旁,喘息後,走到五權西路1家超商買拖鞋來穿,再搭計程車返家呼呼大睡。

隔天中午,常某醒來,回到棄車處,卻怎麼也找不到車,遂跑到六分局工業區派出所報失竊。

說來也巧,受理報案的謝姓員警,剛好在上班途中,目睹常某半夜裡,光腳費力推機車,他記下車號,卻因郭生尚不知失竊而未報失,致謝員回派出所用電腦查詢並無失竊紀錄,這回見常某又來報案,直覺事有蹊蹺。

警方沿路調閱路口監視器過濾清查,才查知是大烏龍,而此時,郭生也察覺失車,向烏日分局犁份派出所報案。

烏龍報案 對方也報失竊

警方隨後在龍井區新興路,先找到常某機車,距郭生停車處只有50公尺遠;接著也在常某棄車處,找回郭生的機車。兩宗竊案,就此「偵破」!

警方研判常某應無偷機車的動機,但因有推走他人機車行為,訊後仍依竊盜罪將他函送法辦;常某懊悔表示「都是喝酒闖禍」,以後再也不敢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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