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網悼葉小妹觸法 朱學恒不撤文

翻攝自朱學恆網頁。

翻攝自朱學恆網頁。

2011/03/31 06:00

〔記者陳怡靜、林恕暉、邱紹雯、楊國文、鄭旭凱/綜合報導〕雲林葉姓少女遭性侵殺害事件震驚社會,奇幻文化藝術基金會執行長朱學恒在部落格上貼出少女照片與姓名,號召網友「一人一卡片」撫慰女童父母,昨天卻收到內政部要求部落格撤文的要求,他不滿地表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原意應不是阻止自發性紀念行為吧!」「即使紀念受害者會被阻止和處罰,我仍會繼續堅持做對的事情。儘管來吧!」

葉小妹父同意引用

葉姓少女的父親昨晚表示,朱學恒26日到其家中造訪時曾當面提及,要使用女兒的名字推動性侵害相關法案,他已當面同意,因為女兒已死,而且當初協尋時,照片與名字都已經曝光,況且事發後來自社會上許多人的關心,讓他相當感恩,他也相信,朱學恒絕對是出於善意。

內政部兒童局長張秀鴛昨天說,只要家屬同意,公布姓名就不違反兒少法,至於是否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尊重內政部家防會的認定;家防會執行秘書簡慧娟表示,家防會是接獲檢舉,才會告知朱學恒公布性侵被害人姓名、照片等作法,涉嫌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希望他先撤文,至於是否應處分,則由朱學恒IP所在地的台北市政府認定,家防會近日將發函台北市政府處理。

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張美美說,將待收到本案後,邀集法律界人士一起研商討論。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