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急迫失蹤人口 改緊急查尋

2005/12/11 06:00

〔記者邱俊福、姚岳宏/台北報導〕「警察先生,我小孩沒有回家,麻煩通報各地派出所協尋!」「你們先再找找看嘛,會不會跟同學出去玩了?」

民眾抱怨警方消極

近年來,警察機關受理失蹤人口案件,有些涉及擄人等重大刑案,或民眾抱怨警方未能積極協助查尋,產生諸多爭議,警政署戶口組為減少爭端,修正「查尋人口」查尋注意事項,名稱也改為「失蹤人口」查尋,日前通令各警察機關執行。

修正事項中,對查尋人口的情形,包括隨父母親或親屬離家而不知去向、離家出走而不知去向、意外災難、迷途走失、上下學未歸而不知去向、智能障礙走失、精神疾病走失、天然災難、其他失蹤不知去向等狀況。

警方受理時,如果具有罹患重病、有自殺傾向、被誘拐脅迫之虞者、其他重大急迫情事等案件,應緊急查尋。

此外,警方單位可視個案情況,立即報請勤務指揮中心通報轄內或他轄有關單位、線上警力查尋或請大眾媒體報導協尋。

警政署表示,這套機制對於有危及生命的案件,從原本一般的消極受理、輸入查尋系統,轉為積極訪查作為,將強化對民眾的服務。

早期,警方受理查尋人口稱為「失蹤」,即生死未明,而戶政機關的查尋人口為「行方不明」,即人只是不知去向,隨後因建立查尋資訊系統,便將兩者統一稱為「查尋人口」。

建立這套查尋資訊系統後,從87年開始,查尋人口逐年增加,92年還超過4萬人,但尋獲率也從原本不到5成,逐年提升至8成以上,今年3萬8000多的失蹤人口,尋獲率就達8成5。

警政署戶口組表示,這次將「查尋人口」變更為「失蹤人口」,予以正名,可讓外界更加清楚,但也期待民眾配合,不要有「以小報大」的心態,讓警方疲於奔命。


狀況多… 重複案件 浪費警力

記者邱俊福/特稿

警方查尋失蹤人口,近幾年平均每年受理案件約3萬多人,尋獲率也從原本不到5成,逐年大幅提升,今年3萬8000多的失蹤人口,尋獲率就達8成5,但警方也常受重複、意圖不明的失蹤案件困擾,徒浪費大量警力。

早期,警方受理查尋人口稱為「失蹤」,即生死未明,而戶政機關的查尋人口為「行方不明」,即人只是不知去向,隨後因建立查尋資訊系統,便將兩者統一稱為「查尋人口」。

建立這套查尋資訊系統後,從87年開始,查尋人口逐年增加,92年還超過4萬人,但尋獲率從原本不到5成,提升至8成以上。

查尋過程中,警方碰到許多的重複案件,如家暴事件,老婆受暴力不想返家,經尋獲後又離家,丈夫再度報案;另有些為意圖不明,即明明知道其行蹤,家屬還報案,最典型的是為躲債。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