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30次免費入會 假個資網賺走百萬廣告費
2010/07/12 06:00
〔記者黃敦硯/台北報導〕詹姓男子涉嫌架設假個資網站,謊稱擁有超過4000萬筆個人資料,甚至包括知名藝人個資,透過入口網站「Google」關鍵字收費機制,要求網友120天內點擊個資網站裡的廣告30次,就能加入會員查詢資料,藉以詐騙廣告商廣告費,刑事局偵九隊一組依詐欺罪將詹嫌送辦。
警方調查,涉案的42歲詹姓男子有程式設計能力,光是今年5月便收到近5000美元(約台幣15萬元)廣告費,他經營網站1年,警方初估至少獲利超過百萬元。
詹某在網站上聲稱擁有周杰倫、張惠妹、林志玲、言承旭等藝人個資,但警方發現他根本沒有資料,而且網友即使達到點擊廣告的要求,仍無法加入會員,他也料到警方可能會找上門,可是自認沒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警方則認定他涉及詐欺罪。
警方表示,Google關鍵字收費機制,是由想刊登廣告的業者,先預付一筆廣告費給Google,接著再由各個經營個人網站者申請加入,將業者的廣告與該個人網站進行連結,一旦網友經由Google的關鍵字搜尋進入個人網站,再點擊廣告,Google便會依比例把錢付給網站業者,例如網友每點擊一次廣告,詹姓男子就可分得0.01美元,藉以聚沙成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