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駁神探 藥廠二代爭產翻盤
更二審 大房逆轉勝
〔記者楊國文、黃立翔、邱俊福、劉志原、高嘉和/台北報導〕代工生產「虎標萬金油」及「德恩奈漱口水」的「西德有機化學藥品公司」創業董事長葉重德的大房、二房發生遺產爭訟,因一、二審、更一審判決遺囑有假,使二房勝訴,但昨天高等法院更二審判決,變成大房逆轉勝。
李昌鈺認遺囑為假
一、二審均認定葉重德的遺囑是偽造,判決大房、子女及見證律師全都有罪;高院更審逆轉的主因則是,合議庭推翻國際刑案鑑識專家李昌鈺、中央警察大學的鑑定,改依和信醫院證詞「葉某書寫遺囑當日體力較佳」等事證,並認定葉重德是以很慎重的方式「刻寫」而成,部分字跡有顫抖現象屬自然反應,改判大房葉李坐6人無罪;還可上訴。
本案中一度被判刑的律師吳志勇,昨天低調表示,不方便回應;另記者試圖聯繫李昌鈺採訪,但至昨天深夜仍未聯絡上。
針對更審敗訴,西德有機化學藥品公司因公司電話無人接聽,無法得知負責人葉佳紋的說法。
遺囑稱二房忤逆不孝
這起遺產爭訟案是在葉重德於87年6月病故後,大房與二房子女為其所留遺產如何分配發生糾紛,雙方涉訟多起,其中,二房子女葉佳紋及葉昭玲向台北地檢署控告大房及大房同父異母的兄弟涉嫌偽造文書,指控葉重德未立遺囑,大房葉李坐、大房三子葉百昌、葉公隆、葉公超在律師吳志勇、葉子燦為遺囑見證人下,竟偽造葉在87年5月17日所寫下的遺囑,遺囑內容表示因二房子女葉佳紋、葉昭玲等4人忤逆他,不得繼承遺產,葉李坐及三子各得4分之1遺產;葉昭玲一舉控告大房、三子及律師6人偽造文書罪。但大房等口徑一致說遺囑是葉重德生前所寫,且有律師見證。
高院反認定遺囑為真
一、二審及更一審根據中央警察大學鑑識科學系與李昌鈺博士等的筆跡鑑定,均認定遺囑「出自他人之手」,依偽造文書罪判6人4月至6月不等徒刑。
全案上訴高院更審後,合議庭認定,葉重德立遺囑時雖病重,但有意識,且當天體力佳,而他生前又與二房涉訟,從居住多年的二房遷出與大房同住,才會以審慎態度「特意刻寫」的方式書立遺囑,盡量使字跡清晰並且工整,故與他平日所寫的筆跡有所不同,法官說:「衡量其立遺囑的心態,合於情理」。
未採信李昌鈺鑑定
至於部分字跡有顫抖現象,法官認為應屬身體自然反應,最後未採信李昌鈺等鑑定人的鑑定,改判大房等6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