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小偷現場 醉里長嗆警察
巡守隊、偵查員互蒐證
〔記者何瑞玲、黃立翔、吳仁捷/北縣報導〕刑警抓小偷,酒醉里長卻鬧場,還造成巡守隊與警方互相蒐證!
里長送辦 檢察官「關切」
台北縣土城市清水里里長劉基源涉嫌叫巡守隊拍攝警方埋伏緝捕竊盜集團,被土城警方依妨害公務帶回訊問,事後里長妻子帶板檢張姓檢察官到分局「了解」案情,消息傳回板橋地檢署引起不小震撼,檢方已進行內部調查、懲處。
記者昨天電訪劉基源,劉某只說,「都已被送法院,說這些有什麼用?」被質疑介入刑案的張姓檢察官說,他已向地檢署人評會報告,強調僅是了解情況。不過,檢察官到警分局「關切」個案,已踰越分際,地檢署仍依規定懲處。
昨天下午有數名里長到劉基源服務處表達關心。某位里長說,當天疑因劉基源發現有數名可疑男子在社區內逗留,才帶著酒意上前驅趕,認為並非刻意妨害公務,而是誤會導致。
地方人士說,劉里長熱心地方事務,加入民防、義警組織,常到派出所慰問員警,也因此認識不少檢察官。
8月15日深夜11時許,劉基源返回土城市青雲路住處,發現巷口有多名便衣刑警埋伏,數度干擾警方偵查作為,不僅辱罵員警「會不會捉人啊?這麼久還捉不到」、「警察是什麼東西」、「偵查隊搖擺喔?╳╳娘…」還叫巡守隊員持DV對警察蒐證;員警氣收網行動被破壞,又被辱罵,持攝影機蒐證,依妨害公務罪嫌將劉某帶回訊問。
凌晨一點多,警方對劉某酒測,酒測值達1.03,沒多久,劉某妻子帶著板檢張姓檢察官到土城警分局關切案情。檢察官質疑僅是喝酒、沒騎車未觸犯公共危險罪,怎可逮人法辦?警方解釋依法處理,隔天仍將里長移送地檢署,內勤收案的檢察官複訊後,諭知5萬元交保,交保金額在妨害公務案件中堪稱重保。
土城警方說,當時3名偵查佐與一名小隊長在青雲路307巷守株待兔,準備逮撬機車置物箱行竊的男性嫌犯,不料碰上喝醉酒的里長,煮熟的鴨子飛了,還被巡守隊員包圍,當然要硬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