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議員郭再添聲請返還4手機 法官駁回
2024/09/11 05:3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縣議員郭再添涉嫌在服務處凌虐案,經橋檢依妨害自由等罪起訴後獲交保,他以選民服務等理由,聲請返還四支手機,橋頭地院認為尚有證據待查,判決駁回。
去年十月間,郭再添受選民之託,處理詐欺集團成員疑黑吃黑案,涉嫌透過蔡姓男子等人,強押林姓被害人到服務處私刑拘禁、凌虐,經橋頭地檢署依妨害自由等罪提起公訴,並被查扣四支手機。
郭再添指出,手機存有議會相關資訊紀錄及議員通訊聯繫個資,並為他與官員及選民聯繫與服務之用,如今交保候傳,相關證人均已詰問完畢,應無滅證等疑慮,請求准予發還。承辦法官表示,四支手機內有無犯罪證據,或為供犯罪之用,仍有待進一步審理釐清,若逕予發還,恐有未當,判決駁回,仍可上訴;至於郭再添涉嫌妨害自由等罪部分,目前仍由承辦法官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