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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都無罪》御鑫支付水房洗錢13 億 11人逆轉改判有罪

劉男等11人涉嫌水房轉帳洗錢高達13億元,全部被高雄高分院改判有罪。(記者鮑建信攝)

劉男等11人涉嫌水房轉帳洗錢高達13億元,全部被高雄高分院改判有罪。(記者鮑建信攝)

2024/09/04 05:3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劉姓男子等十一人,分別在國內和中國設立水房,經營轉帳洗錢業務,金額高達十三億元,檢方依涉嫌違反組織犯罪、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大逆轉,昨天全部改判有罪,分處半年至二年不等徒刑。

檢方指出,劉男等人出資三百萬元在高雄市成立「御鑫支付」轉帳水房,負責幫賭博網站從事代收代付事務,並在二○二一年十月間起,招募柯姓等人擔任客服。

劉等並以Telegram、Skype等通訊軟體,與不特定博弈網站聯絡,並利用洗錢支付平台接單,主要負責提供越南銀行帳戶,給不特定博弈網站轉帳賭博款項,共計經手轉帳金額高達越南盾六千一百廿七億五萬千元(約為新臺幣七億七千七百萬元)。

劉等另在中國地區成立「皇聖支付」經營地下匯兌,涉嫌以相同手法,經營人民幣轉帳洗錢,自二○二一年十月起,至隔年間止,累計經手轉帳金額高達人民幣一億二千萬元(約為新臺幣五億四千六百萬元),劉等十一人涉嫌違反組織犯罪、洗錢防制法等罪。

高雄地院開庭調查,認定罪證不足,劉等十一人均判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

高雄高分院︰觸犯特殊洗錢罪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劉等十一人設立「御鑫支付」水房,觸犯特殊洗錢罪,分別判處六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至於劉等人在中國地區成立「皇聖支付」水房部分,合議庭仍然維持無罪判決,均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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