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女童獨自在家 墜15樓亡
2024/08/20 05:30
媽去幼兒園接妹妹 娃自陽台墜落 路人急通報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家長千萬別獨留幼童在家!苗栗縣頭份市一名六歲女童,昨日下午四點多,不明原因從十五樓高住家墜落至路面,路人發現後請社區保全通報消防人員救援,苗栗縣消防局獲報派員趕赴現場時女童已失去生命跡象,女童雙親當時都不在家,得知噩耗悲痛不已,仍無法製作筆錄;頭份警分局表示,女童雙親恐涉及過失致死罪刑責。
頭份警分局初步調查,女童父親為越南籍人士,母親為台灣籍、專職在家照顧二女;當時女童母親外出接死者就讀幼兒園妹妹,父親在電子廠上班,女童獨自在家,女童母親外出不到廿分鐘,就傳出女童不明原因從自家陽台墜落,檢視女童四肢、胸部、肋骨皆有明顯擦挫傷,墜樓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
雙親恐涉及過失致死刑責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長張國棟表示,發生此事相當遺憾,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若違法可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一不四要 護幼童居家安全
張國棟指出,孩子獨留有許多的風險,因為家中還是有許多不安全的地方,比如孩子玩火,玩水,獨自使用家具的安全疑慮等,都有許多潛在的風險;提醒家長可記住「防墜一不四要」口訣,「一不」是兒童確實不獨處,照顧者應時刻關注孩子動向,同時不讓孩子獨處家中。「四要」家具擺設要考量、窗戶開口要限制、陽台高度要確認、尖角地板要防護。
張國棟強調,若有民眾通報,或是警政,衛政教育幼兒園等單位通報有幼童獨留狀況,縣府會派社工員到家中訪視關懷,協助檢視家中的各項潛在風險,提醒家長避免有發生幼童獨留事件,並給予家中主要照顧者對兒少安全維護的建議,以保障兒童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