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警遭撞死 警政署長:撫卹金至少2千萬
2024/07/17 05:30
張榮興全力協助遺族爭取從優撫卹、推動放寬執勤殉職認定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基隆市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鴻及新北市三重分局警員黃瑋震執勤遭撞不幸身亡,依目前法令係符合「因公死亡」條件,是否可以進一步認定為撫卹金額更高的「因公殉職」?警政署長張榮興昨天表示,全力協助遺族爭取從優撫卹,撫卹金加慰問金等將可達二千萬元以上,此外,警政署研議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放寬執行勤務殉職的認定標準,為遺族爭取最大的撫卹保障。
對於警察「因公殉職」及「因公死亡」認定,近來引發外界討論,看法各有不同。張榮興指出,目前對於因公殉職的定義較狹窄,僅限執行搶救災害、拘提或逮捕案犯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未來會協調主管機關放寬定義,只要是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死亡,就可認定是因公殉職。
張榮興強調,努力為警察同仁爭取更好的保障與權益,是他的責任,他會全力以赴。
警政署表示,基隆、新北兩案員警執勤遭受意外危害以致死亡,各項撫卹給與計有殮葬補助、公保死亡給付、一次及月撫卹金、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以及警察等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等項,合計達二千萬元以上。
此外,正辦理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的修法作業,目前已送行政院審議,未來光其中一項「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金額,最高即可達二千萬元,給予警察遺族更完善照護。
署方說,每一位警察同仁都是同袍,更是家庭支柱,將持續精進完善警察執法制度、強化教育訓練及裝備,保障所有員警執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