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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公有地牟利》新北九份非法停車場 市府挨批行政怠惰

停車場可停放多輛大小客車。(記者董冠怡攝)

停車場可停放多輛大小客車。(記者董冠怡攝)

2024/04/04 05:30

〔記者董冠怡/新北報導〕瑞芳區九份老街是聞名國內外的觀光景點,每逢例假日吸引很多遊客造訪,因位處山區而道路狹窄,以致停車空間有限;本報接獲投訴,在鄰近老街入口處、步行五分鐘的一處約六五○坪的停車場,質疑業者違法占用公有地牟利。此案涉及市府多個局處,雖然相關局處都說已依業務權責裁罰,但投訴人批評各單位仍縱容業者違法經營。

650坪大 幾乎全是公有地

投訴人指出,這處停車場距離老街入口,步行僅約五分鐘,遊覽車及小型車皆可停放,因地利之便而生意興隆,但占地六五○坪的停車場「幾乎全是公有地」,權責單位包含中央、市府等多個局處,包括占用交通用地、林業用地、殯葬用地、特定事業目的用地等,業者沒有市府核發的停車場登記證卻持續經營,難道繳納占用金就無法可管?未開立發票是否涉及逃漏稅?

投訴人不滿獲「官式答覆」

投訴民眾批評說,去年就寫信到「市長信箱」反映,雖然獲得相關局處「依法裁處」等「官式答覆」,但業者仍繼續經營賺錢,凸顯市府的行政怠惰、毫無作為,既然占用公有地,若要做停車場,應該改由公部門經營。

記者實地走訪這處停車場,例假日的生意很好,附近有大片的墓地,根據現場公告,大客車採計時收費,其他車輛是計次收費,小客車每次一百元、大型重機車五十元、機車廿元。

繳納占用金 繼續違規營業

對此,市府交通局表示,這處停車場曾被投訴收費標示不清楚,查證屬實後共裁罰五次,總共裁罰四萬五千元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業者如今已經標示;地政局指出,涉及占用林業用地,農業局認定停車場不符合林業使用用途;殯葬用地及特定目的用地已函請殯葬處及主管機關認定中,將依違反《區域計畫法》規定辦理。

民政局說,這處停車場占用市有地及國有地,殯葬處的管理面積約四七六坪,新北升格後,土地移撥給財政局代行開徵土地使用補償金,二○一三年由殯葬處接手管理,按「市有不動產被占用處理原則」續收土地使用補償金,按占用面積乘以當期申報地價總額五%計收,每年視地價調整,去年收取近一萬九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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