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贈長子附帶條件 子未履行拜祖先 父撤銷贈與勝訴
南投地院法官認定長子違反贈與負擔條件,近日判決准予撤銷贈與。(資料照)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劉姓老翁將房、地以贈與方式過戶給長子,附帶「孝順長輩」、「讓父親和阿嬤住到百年後」、「年節負責祭拜祖先」的條件,惟長子前年底陪妻回中國今年才返台,還要把房子出租,要老父搬到後方,老父怒提「撤銷贈與」訴訟,南投地院法官判決撤銷贈與,讓長子把房地轉移登記給老父。
赴中不在家 還要出租房子惹怒父
劉姓老翁八年多前分兩次將房子和後方土地,過戶給長子,當時他在長子和次子面前言明,要讓其和老母親住在該屋直到百年後(過世),而長子須「孝順長輩」、「年節負責祭拜祖先」,長子也允諾。惟長子二○二一年底陪妻子回中國,直到今年四月才回台,並要父親搬到後方土地的小屋,前面房子要出租賺錢,父親不肯,長子盛怒下說出「趁人之危」、「寧可魚死網破大家都不要活了」的話,其父痛心之下向南投地院提出撤銷贈與的民事訴訟。
違贈與負擔條件 長子須返還房地
長子在法庭上辯稱,疫情前盡力孝順雙親也未趕父親離開,沒回台祭拜祖先是因疫情回不來,另因經濟不好才想出租房屋,請父親搬至後方土地的小房間。南投地院法官經查劉父和次子等人的證詞、LINE文字紀錄及長子出入境紀錄,認定長子違反贈與負擔條件,近日判決准予撤銷贈與。
律師張鈞翔表示,這是附有負擔的贈與,因此依民法第四一二條之一,認定劉姓長子未履行負擔條件,並請求長子返還房地,這位長輩成功地保住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