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惡意逼車3分鐘 重判1年半

彰化地院審理鄭男違反公共危險案件,法官認為,鄭男毫無悔意,量刑不應從輕,因此加重判決1年6月。(記者陳冠備攝)

彰化地院審理鄭男違反公共危險案件,法官認為,鄭男毫無悔意,量刑不應從輕,因此加重判決1年6月。(記者陳冠備攝)

2023/06/09 05:30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鄭姓男子日前開車行駛於國道一號時,無故在王姓男子所駕駛車前方蛇行、急煞,甚至一度完全煞停在車道上,危險逼車長達三分鐘之久,造成王男及車上五人飽受追撞風險。事後鄭男遭王男等人提告,檢方認其惡行重大,向法院求刑一年。法官審理時,鄭男面對呈堂證據仍一再狡辯,甚至說他只是在撿手機,才發生危險駕駛之事,並無逼車行徑,法官認為鄭男毫無悔意,量刑不應從輕,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加重判決一年六月徒刑,比檢方所求處的刑期還要重。

法官量刑比檢方求處1年還重

判決書指出,鄭姓男子(卅七歲)於去年九月十一日凌晨二點多,行駛國道一號彰化段北向車道時,超越王男駕駛車輛,接著開始在內側車道跟中間車道間蛇行,或煞車減速逼車,王男車上因載有妻、母、子女等人選擇放慢行駛,未料鄭男又繼續挑釁逼車,最後乾脆煞停,將王男車輛擋在中間車道逾三秒才離去,其間過程驚險萬分,事後驚嚇萬分的王男,則報警處理。

檢方偵辦時,鄭男坦承是他所駕駛車輛,但辯稱他看到王男駕駛車輛飄移,按喇叭提醒又沒效果,才會駛至前方減速,但他也辯稱「手機掉在副駕駛座、只是要撿東西、沒有逼車」等語。

法官審理時,首先勘驗雙方行車記錄器,發現王男車輛未有異常之處,反倒是鄭男不斷在王男前方變換車道或煞車急停,反覆干擾王男直行動向長達三分鐘。法官認為,在國道上不斷煞車的行為,危險又沒必要,鄭男駕駛行為已非善意提醒,而是充滿針對性的惡意。

無傷亡是偶然好運 重懲危險駕駛

法官審酌,雖然該案件並沒有發生傷亡及事故,但這只是取決偶然好運,被告至今未和解,仍不斷謊稱沒有逼車,甚至說他只是在撿手機,才發生危險駕駛之事,顯現鄭男絲毫不見悔意,而檢方對其危險駕駛的行為,求處有期徒刑一年,但合議庭認為,此刑期「尚有不足」,為杜絕其再存僥倖心態,量刑不應從輕,因此加重刑期,最後判處他有期徒刑一年六月。

鄭姓男子無故在王男駕駛前方蛇行、急煞,已構成危險逼車要件。(交通部道安提供)

鄭姓男子無故在王男駕駛前方蛇行、急煞,已構成危險逼車要件。(交通部道安提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